多选题
张某欠李某10万元,刘某欠张某10万元,张某同时还欠周某和郑某10万元。李某代替张某对刘某行使了代位权,要回了10万元。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李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
周某和郑某知道李某行使了代位权后,即使债权未到期,也可以主张同时受偿
C、
设置代位权的目的在于催促债务人自动履行债务
D、
李某可以优先从刘某处代位行使10万元直接受偿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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