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35.试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正确答案】(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国家是统治阶级最基本的政治组织,而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一般形式,法律和国家是在相同背景下,基于相同的原因,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一起出现的。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阶级出现后,习惯在保持原有的形式范围内,依国家的强制力逐渐变为习惯法,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国家开始制定成文法,逐步地由制定法取代习惯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到一般调整。个别的法律调整取得成功后,便会通过国家使之提高为一般的反复使用、相对稳定的法律规范。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没有多大韵个性分化,彼此的利益是一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合一的。随着人与人之间的分化,彼此的利益发生冲突,权利和义务逐渐地被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总之,法律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文化的进展,逐步从粗陋、蛮荒、落后状态,趋向文明化。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