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4年5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以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款总计60000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000元。 2014年5月20日,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日,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丙公开发中心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是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000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018年一专一第58题)
问答题 33.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
【正确答案】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8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据此,分期付款要求至少分三期,本案中一共分为4期,所以,属于分期付款。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4.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支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价款,未付价款远远超过到期价款的五分之一,所以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5.钱某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赵某从事职务活动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单位承担。丙公司作为派遣单位,进行了员工培训,所以没有过错,派遣单位没有过错,因此由接受用工的单位,即乙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