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清算组的组成:公司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应当在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的职权:①通知、公告债权人。②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④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⑤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的程序:①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③清理债权、清偿债务以及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④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4)清算组的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