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沈某是经营烟酒的个体户。一日该市公安局到沈某经营的商店,未经申明理由即将其带走询问,同时将沈某的营业执照和酒类专卖许可证扣缴一直不还,沈某遂以公安机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缴营业执照和酒类专卖许可证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______
  • A.法院应当受理,公安机关的扣缴行为侵害了沈某的经营自主权
  • B.法院应当受理,公安机关的传唤行为违法,侵害了沈某的人身自由
  • C.法院不应受理,传唤沈某是为了了解情况,属于正当行为
  • D.法院不应受理,扣缴营业执照和酒类专卖许可证只是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执行行诉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不属于这种情形,这种情形必须有法律依据,即必须在《刑事诉讼法》的授权范围之内。但本案中的传唤行为显然没有法律依据,违背了法定程序,而且扣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也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公安机关的行为既侵害了相对人的人身权,又侵害了相对人的经营自主权,所以法院应予受理。AB两项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