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在加入1965年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对外国向中国送达的方式所做的保留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加入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决定第2条:“根据公约第八条第二款声明,只在文书须送达给文书发出国国民时,才能采用该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送达。”《送达公约》第八条是有关领事送达的规定,由此,我国对此作了保留。根据该决定第3条的规定:“反对采用公约第十条所规定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送达。”《送达公约》第十条是有关邮寄送达和个人送达的规定,可见,我国反对采用邮寄送达和个人送达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由此,我国作出保留的是领事送达,明确反对的是邮寄送达和个人送达。所以本题应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