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以下关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无效
B、
董事会的会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无效
C、
股东会的会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无效
D、
不管是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内容只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无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只有内容违法为无效,其余内容违章与程序违法、违章均为可撤销。本题只有C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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