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5.
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设立时间为( )
A、
权利凭证交付时
B、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
D、
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因此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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