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故A项符合法律要求。《民诉解释》第261条第3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故B项不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故C项不合法。《民诉解释》第262条规定,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故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