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机械厂研制、生产了“液动降温机”,并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作为推荐使用产品。为宣传产品,机械厂设计制作了产品说明书,散发给有关客户。某公司未经机械厂的同意,擅自将“液动降温机”的产品说明书的封面摄影图片进行复制,并对说明书中的产品设计图和产品说明文字进行抄袭,制作成某公司“液动卧式降温机”的产品说明书散发宣传。机械厂知道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8万元。
   (1)什么是著作权?其内容有哪些?
   (2)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1)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产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法院应该支持原告“机械厂”的诉讼请求,因为产品说明书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我国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以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形式创作的作品,具体是:文字作品;口述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案例中的“液动降温机”产品说明书是由原告“机械厂”研制、生产,代表原告意志创作并由原告承担责任的作品,原告“机械厂”是“液动降温机”产品说明书的作者,依法享有对该产品的著作权。被告“某公司”在未经原告“机械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复制、抄袭和传播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机械厂”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应该支持原告“机械厂”的诉讼请求。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