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1.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的腹部致乙重伤,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紧张之下气力用尽遂沮丧离开。关于本案甲犯罪形态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甲以杀人的故意刺杀乙,并已经实行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因犯罪工具刀柄折断,非主动放弃,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而非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