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债务人的同一财产向甲、乙、丙三个债权人抵押。债务人与甲债权人在3月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债务人与乙债权人在同年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债务人未与丙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债务到期时,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下列关于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清偿顺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甲、乙两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相同
B、
甲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先于乙债权人
C、
甲、乙、丙三个债权人应同时受偿
D、
甲、乙、丙三个债权人应按债权比例清偿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考点]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①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②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