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解析] (1)选项C: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2)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在原审人民法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