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混凝剂的固定储备量,应按当地供应、运输等条件确定,宜按最大投加量的( )来计算。
7%~15%
8%~16%
6%~12%
7%~11%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第9.3.13条有关规定,水厂混凝剂的固定储备量宜按最大投加量的7%~1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