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应该补缴的相关税费
①该房地产企业低价向职工销售住房,应该按照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缴纳营业税;应该补缴营业税=(145-75)×10×5%=35(万元)
补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5万元。
②该企业以预售方式销售第二期住房时,应该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因此该企业2011年第二期住宅楼应该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在第一期住宅楼进行清算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①第一期住宅楼销售90%,应税收入=96000+(145-75)×10=96700(万元)
②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 | 数额 | 备注 |
|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5800×3/4×90%=3915 | 3/4,分期开发,每一期为一个清算对象,本题住 宅楼及配套设旌为第一个清算对象。住宅楼二期 为第二个清算对象。 90%为已经销售的产品应负担的土地使用权成本 |
房地产开发 成本 | 土地征用及拆迁 补偿费 | 14350~90%=12915 | (1)90%为已经销售的产品应负担的房地产开发成 本; (2)不含利息费用,因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 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开 发赞用中计算扣除 |
| 前期工程费 | 3350~90%=3015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3550×90%=12195 |
| 基础设旌费 | 3500×90%=3150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 1200~90%=1080 |
| 开发间接费用 | 7500×90%=6750 |
| 合计 | 39105 |
房地产开发 费用 | 利息支出 | (865-115)~90%=675 | (1)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865万 元,应调整至开发费用中计算扣除; (2)超过贷抄期限晌利息支出115万元不得扣除 |
其他房地产开发 费用 | (3915+39105)×5%=2151 |
与转让房地产 相关的税金 | 营业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 4800+480+35+3.5=5318.5 | 补缴的税金也允许扣除 |
| 其他扣除项目 | (3915+39105)×20%=8604 | 考试时千万不要漏掉此项 |
合计 | 59768.5 | |
③增值额=96700-59768.5=36931.5(万元)
④增值率=36931.5÷59768.5=61.79%
⑤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⑥土地增值税=36931.5×40%-59768.5×5%=11784.18(万元)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1784.18-1920=9864.18(万元)
(3)计算该房地产企业2011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3915+12915+3015+12195+3150+1080+6750+865×90%=43798.5(万元)
[提示] 成本为地价款、开发成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土地增值税税前不能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11784.18+4800+480+35+3.5+60+6+24=17192.68(万元)
[提示] 税金为全部收入对应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同时,预售收入对应的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也可以税前扣除。
期间费用纳税调整:
广告费限额=(96700-24000+1200)×15%=11085(万元),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限额=(96700-24000+1200)×0.5%=369.5(万元),890.5×60%=534.3(万元),纳税调增=890.5-369.5=521(万元)
可扣除的期间费用=1200+1500-521=2179(万元)
[提示]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应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提基数。
应纳税所得额=96700-43798.5-17192.68-2179=33529.82(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3529.82×25%+1200×15%×25%-3600=4827.46(万元)
[提示] 清算过程中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加上第二期住宅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再减去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税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算。其中“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100000÷12=8333.33,适用于20%的税率、555的速算扣除数。
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纳个税=100000×20%-555=194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