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食物中毒,责任险不负责任

   [案情简介]
   1999年某日,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不久的上海某娱乐有限公司称,有几位客人因饮料中毒正在医院治疗。经调查,当日因客人爆满,服务员一时疏忽,将存放很久未经消毒的杯子用来盛果汁,客人饮用后,当场腹泻不止,随即被该公司送到附近的医院。目前,已基本康复。娱乐公司为此花了近10000元,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分析与结论: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后,表示不属于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不能赔偿。公众责任险条款规定,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此前,娱乐公司以为只要在经营过程中造成的客人损失,保险公司均必须赔偿。公众责任险并不对所有造成第三者损失都要负责赔偿,对一些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并不负责赔偿。现在一些保险公司已推出食物中毒责任保险,经营食品、饮料的商店、酒楼宾馆、娱乐场所均可投保。当然,也可以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扩展食物中毒责任保险,增加保障范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