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询问;第126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第15条同时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第2款规定:“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