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案例十三:金女士写作能力颇佳,在财经评论方面有独到见解。她被一家财经杂志社相中。杂志社愿意提供每月30000元的薪酬。金女士有三种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获得工资、薪金;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
根据案例十三,回答47~50题:
单选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调入财经杂志社,那么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 )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调入杂志社,作为杂志社员工,收入性质属于千资、薪金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00)±25%-1375=5625(元)。
单选题 如果金女士选择作为杂志特约评论员,获得劳务报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 )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因此,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单选题 如果金女土选择作为普通投稿人,获得稿酬,那么她每月所得应纳所得税( )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因此,金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1-30%)=3360(元)。
单选题 下列关于金女士节税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前面三题的计算结果可知,金女士的所得若按稿酬所得形式支付,其税负最轻,劳务报酬其次,工资、薪金税负最重。因此,为了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金女士应该考虑作为普通的投稿人,获得稿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