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终结是指政策制定者经政策评估后,发现一些政策已经过时、多余、失效,或引发了重大的不良后果,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终止的行为。它与一般意义上的终结有一定的区别,即政策终结不是一种自然形成的现象,而是一种人们的主动性行为,是人们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旨在提高政策绩效的政策行为。
(1)政策终结的对象
政策终结的对象主要有权力与责任、政策功能、组织机构、政策自身与政策项目。
①权力与责任
政策执行首先表现为权力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而政策终结则预示着相应权力的丧失和相关责任的放弃。众所周知,权力的行使必然牵扯到利益关系。就政策执行机构而言,那些与政策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人,对自有权力的丧失会产生强烈的心理抵触。这个问题处理不好,政策终结会遇到很大的障碍。
②政策功能
政策功能主要表现为政策执行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或管制。政策终结则预示着相应服务的停止或相关管制的撤销。从撤销管制的角度而言,说明政府在给社会松绑,当然会有良性的社会心理反应。但从停止服务的角度而言,势必会使目标群体的一些既得利益受到损失,因此可能遭遇一定程度的社会心理抵抗。
③组织机构
政策执行活动是组织活动,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来完成。而政策终结通常会伴随相关组织的缩减或撤销。有些组织机构是为执行某项政策专门设立的,伴随政策的终结,这类组织机构就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而另一些组织,由于同时承担多种政策的执行职能,某项政策的终结并不足以导致组织的撤销,往往只是对其规模、经费等方面构成影响。
④政策自身
政策的终结会比组织的终结更加容易。在最初的设计中,组织就被赋予了持久性特征。无数证据显示,组织的合并、拆分和变革往往比彻底终结更常见。组织可能在政策终结中保留下来。组织更加倾向于终结其政策和项目,而非组织本身。
⑤政策项目
项目的参数一般包括项目的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在政策领域,项目一般是指为执行政策而采取的措施。比如,可以通过减税和增加基础设施投资的方法来扩大就业,停止减税措施不代表终结就业政策。尽管也具有一定的争议性,但项目终结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进行的。
(2)政策终结的形式
政策的变动往往涉及一系列因素,可能会引起很大的社会震动,所以政策终结的实现更多的时候并不需要采取激变的、大刀阔斧的、完全彻底的变革形式,而是多采用那种渐进的、连续的、不断渗透的、由点及面的变革方式。结合我国政策实践,可以把政策终结的形式总结归纳为以下六种:
①政策废止
政策废止是指彻底结束旧的政策,完全取消其相关功能,即完全终结。政府会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定期地清理、废止一些不合时宜、过时了的政策,如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
②政策替代
政策替代是指用新政策替代旧政策,但所面对的政策问题和政策目标基本没有改变。新的政策往往是在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方面作了较大变动,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旧的政策没有解决或根本解决不了的问题,以满足目标群体的政策需求,实现原定的政策目标。比如,“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1982)的废止以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
③政策合并
政策合并是指旧的政策虽被终止,但部分实际功能并没有被完全取消,而是将其合并到其他的政策内容中。政策合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a.将终止的政策内容合并到一项已有的政策当中。如《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2005年3月被废止,条例中尚需执行的部分内容由相关的规章取代,条例中尚在执行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其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三个市政府规章来加以解决;b.把两项或两项以上被终止的政策合并为一项新的政策。如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缴费上学的规定就是原有的公费和自费上学的规定合并而成的。根据效率原则,能够合并的事项应该坚决合并,能够一起完成的任务绝不分散去做。因此,政策合并被认为是提高政策效率的有效途径。
④政策分解
政策分解就是将旧政策的内容按照一定的规则分解成几部分,每一部分独自形成一项新的政策。分解作为政策终结的方式之一,虽然从形式上终结了原有的政策,但其实质性内容却通过各个新的政策的形成而保留了下来。当原有政策由于内容繁杂,目标众多而影响政策效果时,分解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式。例如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是一种单一型的“就业保障”或称“单位保障”,无法适应改革后的新形势,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将原有的政策按类分解,建立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多项保障措施,从而能够较好地实现政策目标。
⑤政策缩减
政策缩减是指采用渐进的方式,一步步对政策进行终结,其目的是有效缓解因政策终结所带来的巨大冲击,逐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比较稳妥地实施终结,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损失。一般来说,缩减往往通过逐步减少对政策的投入、逐渐缩小政策的实施范围、放松对执行标准的控制等措施加以实施。比如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就体现了缩减的政策终结形式,中小城市放开,特大城市慎行,一步步减少户籍制度对社会生活和经济领域的影响。再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人口与生育政策重大调整的决定亦是如此。
⑥政策法律化
政策法律化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政策终结。所谓政策法律化(也称政策立法)是从狭义的公共政策概念出发,国家有关机构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比较成熟和稳定的、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的政策性内容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这些政策内容相应的法律效力,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