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蒙元时代的宗教及其管理。
(1) 蒙元时代的宗教
蒙元时期各族人民大批涌入中国内地, 汉人亦入居少数民族之地, 形成了民族成分复杂, 普遍杂居的格局。因此, 多种宗教得以在全国各地广泛传播。 蒙古族信仰的本土宗教是萨满教, 除此以外, 道教和已被中国化了的佛教、 伊斯兰教、 基督教等其他的正统宗教, 都在蒙元时期各自自由地发展着。
(2) 蒙元时代的宗教管理
①兼容并包的宗教政策。 蒙古的统治者在与西域诸多部族交往的过程中, 面对西域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 成吉思汗并未将蒙古人信奉的萨满教强加于西域地区各部族, 而是宽容地对待西域的各种宗教, 并逐渐形成了兼容并包的宗教政策。 之所以如此, 目的是争取各种宗教力量为其顺利地征服西域服务, 并以此为基地, 向西征服中亚地区, 向东征服中原地区。
②对诸教普遍设立管理机构, 委名僧大德以官职。 成吉思汗时代, 由于对道教的优礼, 从而赋予其管理诸教的权力。 忽必烈时期, 对优礼佛教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帝师制度的建立。 帝师也是元朝宗教人士所受礼遇的最高规格。 帝师是全国佛教的最高领袖。 作为宣政院直属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下辖十三个万户, 所有官吏都由帝师或宣政院推荐, 以当地的僧俗首领担任, 并由朝廷任命。 对其他宗教, 元政府亦采取了基本与之相同的政策额, 设立机构管理。
③对诸教减免赋税。 除对诸教施行徭役、 租税豁免之政策外, 元政府亦对之实行停止兵役政策。
④任用宗教教徒为官, 并对各派宗教领袖大加封赐。 元朝政府设立的管理宗教事务的机构一般还监管其它俗物, 因而在此类机构的任命上僧俗并用。 佛教中为官显赫的便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的八思巴。 道教徒在元朝廷虽备受恩宠, 封赐甚重, 但为官者甚少。 在官职选举方面, 从忽必烈至元后期开始, 中书省、 左丞相、 平章政事皆为蒙古人、 色目人。 因此, 在元代回回为官者甚多。 也里可温教徒成为名宦者, 亦不乏其人。
⑤赐田佛教、 道教建设寺院。 元代时对佛教寺院赐田非常之多。 除此而外, 还专设机构管领寺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