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张明因盖房挖地基, 发现一个坛子, 内有500块银圆及一张棉布, 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 王建林1938年7月 1日”。 王建林为王天民的爷爷, 在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 解放后王天民被宣布为中农。 这500块银圆
《物权法》 中规定了拾得物的归属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物权、 债权关系, 发现埋藏物、 隐藏物的, 除文物外, 参照拾得物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原则上归权利人, 无人认领的归国家, 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所有权。 本案的埋藏物银圆不属于文物。 又依照《民法通则》 规定, 对于挖掘、 发现的埋藏物、 隐藏物, 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 且根据现行的法律、 政策又许可, 应当予以保护。 本案中,银圆为王建林所埋藏, 能够证明, 可以归其所有; 王建林已死, 王天民为其孙, 属于继承人之列, 银圆应归于王天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