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从事餐饮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为5%。根据当地起征点的规定,月营业额在4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超过起征点的,应全额征税。在进行方案的选择时,利润最大的方案即为最优选择。甲方案收入(3900元)低于起征点(4000元),因此不需缴纳营业税,也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利润额:3900-1000=2900(元)。
乙方案收入(4000元)达到起征点,应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4000×5%=200(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00×(7%+3%)=20(元)。利润额=4000-1050-200-20=2730(元)。
由于丙方案收入(4100元)超过起征点,应全额纳税:应纳营业税=4100×5%=205(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05×(7%+3%)=20.5(元)。利润额=4100-1100-205-20.5=2774.5(元)。
甲方案利润最高,因此应选择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