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第二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6条规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据此,对被上诉人张某在答辩中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要求,二审法院可以不予审查也可以审查,因此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37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因此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此C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4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