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特点有( )。
政府出面对各种矛盾进行调节
尽量实行国有化
尽量保持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制度”
对工人和小生产者作些让步
罗斯福新政尽量避免采用国有化形式而力图保持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制度,同时也由国家出面,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工人和小生产者的措施,对工人和小生产者作了一些让步,以缓和国内阶级矛盾。同时尽量保持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制度”实际上是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局部调整,把美国的私人垄断资本主义迅速推向美国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新政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二战后被西方国家普遍采纳,资本主义制度也由此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成为继续向前发展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