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保荐人负有的持续督导责任有{{U}} {{/U}}。
  • A.督促企业准确、及时披露信息
  • B.督促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
  • C.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
  • D.对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进行连续2年的持续督导
  • E.对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连续3年的持续督导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方面,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保荐办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