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论述中,错误的有(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以维护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在法院监督下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思的破产机构,是债权人行使破产参与权的场所。它以决议和监督等形式履行职权,本身不是执行机关,其所作出的各项决议要由破产管理人即清算组等相应机构执行。债权人会议作为债权人的临时自治团体,不是民事活动的权利主体,不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