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对教师进行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 平、工作年限和师生关系。
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师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 工作成绩”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