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持续性信息披露,是指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和有关当事人披露与证券交易和证券价格有关的重大信息。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我国的持续信息披露的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分为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是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依法制作并提交的,反映公司本会计年度基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信息的法律文件。年度报告是最重要的定期报告,是股东与经营者交流的最有效工具。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是揭示上市公司某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的营业与财务状况,并向投资者提供预测该营业年度业绩及状况的中期资料。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是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2)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又称“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是在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制作的旨在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的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证券法》第67条的规定,编制和披露临时报告的义务人是股票上市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无须公布临时报告。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