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政府监管,是指由政府专门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管,行业自律仅在政府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发挥辅助监管作用。政府监管的优点是对证券市场实行统一集中的监管,能保证监管的权威和有效性,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安全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其缺点在于监管成本过高,政府监管机构可能会由于不能很好地应对证券市场的变化而使得监管滞后、僵化,自律组织的作用受到限制。自律监管,是指国家不设立专门的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而主要由各种自律性组织来进行证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自律监管的优点是,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较少,无须对证券市场发生的日常问题进行监管,能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由于自律组织熟悉证券市场,了解信息更为容易,其监管证券市场更为灵活,成本较低,也最有效率。但自律监管的缺点也比较明显,由于自律组织倚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强调自律组织会员利益的保护,缺乏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障;自律监管缺少强制力支持,往往权威性不够,执法难度较大;另外,由于自律组织难以在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保持中立,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和利益集团,从而引起社会不公和投资者的不满。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的两种基本手段,各自具有独特和无法替代的价值和优势,需要彼此配合而非简单地二择其一或者随意偏废。因此,如何确定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相互关系,如何对各自职能作出合理划分,始终是各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在国外证券市场中,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被视为最基础的监管形式。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比较广泛,监管手段比较强大。按照通常标准,证券交易所承担着中介机构准入、挂牌上市核准(登记)、交易行为和标准的统一规范和监控、违规行为惩罚等四大类职能。根据市场发展程度的差异,各国证券交易所职能略有区别。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证券交易所往往具有更多的监管职权,而在新兴市场国家中,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职权相对较弱,政府监管机构往往拥有更多的职权和责任。
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侧重于后两项职能,前两项职权则与美国证监会共同负责,但查处证券欺诈行为的职责全部由证监会负责。在荷兰,证券交易所负责大部分例行监管职能,证监会主要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加拿大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原来拥有很大的监管职权。伦敦证券交易所曾拥有很大的上市审核监管权,但由于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化改造并有意成为上市公司,为了避免利益冲突,故其挂牌上市的管理职能被收归于中央监管机构。可见,境外的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相互依存、相互配合,并因应诸多客观原因而可能随时作出调整。在我国,政府监管地位相对优越,自律监管很难有效发挥职能,容易诱发证券市场的“行政化色彩”。因此,政府监管机构在培植市场过程中,还应逐渐培育自律组织的监管能力,将更多的监管权力交给自律监管组织。必须看到,自律组织往往是证券从业者的利益代表者,难免出现背离证券法宗旨的行为倾向,政府监管机构必须加强对自律监管组织的监管。如证券公司是商业组织,即使成为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也将致力于使自律机构造福于己,难免忽视对投资者利益的关注。为了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法宗旨,自律组织要积极发挥自律监管职责并接受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机构既要主动发挥政府监管职责,还应积极鼓励自律监管组织充分发挥一线监管的职责。
我国《证券法》第17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明确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管中的地位,紧接着规定了法定职责与履行职责时采取的措施。《证券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第174条第1款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可见,《证券法》在法律制度上确立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管中的主导地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仅作为监管规则的执行者在监管体系中处于中心,而且拥有对自律监管机构的监管权与证券规章制定权。与政府监管主导地位相适应,自律监管在我国处于从属地位。因此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是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自律监管为辅助的监管模式。《证券法》第8条也规定:“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我国现有证券监管体制比较重视政府监管的地位,相对忽视自律监管的地位和价值。自律监管是自律组织实施的市场监管行为,自律监管组织主要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行业组织。自律监管组织是由特定范围的证券从业机构依法设立的自我管理机构,更贴近市场,能够更柔性地深度实施监管,市场主体也更乐于接受来自自律组织的监管。从西方国家证券监管发展的历史看,政府监管作为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一种手段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而是在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职能。但就证券监管的实践而言,我国证券监管中自律监管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自律监管过于注重会员的利益,而对投资者利益保护和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维护有所忽视。因此,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主导下自律监管的各项制度规则,将是今后我国证券监管制度完善的重大任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