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详解] 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本题中煤矿交付的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有权根据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相应履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热电厂有权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为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享有,本题中热电厂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其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煤矿的违约行为导致热电厂购煤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热电厂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