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营业税税率为5%。有关资料如下:
(1)2011年12月18日AS公司与BS公司签订租赁合同,AS公司将一栋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S公司,租期为3年,年租金为2000万元,每年年初支付。
(2)2011年12月3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该写字楼原值为50000万元,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已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25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其原值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已摊销20万元。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净残值为零,均采用直线法按年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
(3)假定税法折旧年限、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同会计。
(4)AS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历年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要求]
编制2011年12月31日将写字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编制2011年12月31日将写字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50000
——土地使用权 1000
累计折旧 1250
累计摊销 20
贷:固定资产 50000
无形资产 1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25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20
编制收到租金及有关营业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编制收到租金及有关营业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00×5%)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
编制按年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的会计分录。
编制按年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127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50000÷40) 125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1000÷50) 20
假定租赁期满后收回,将写字楼转为自用办公楼,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假定租赁期满后收回,将写字楼转为自用办公楼,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50000
无形资产 1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250×4) 5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20×4) 80
贷: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50000
——土地使用权 1000
累计折旧 5000
累计摊销 80
假定租赁期满后将其出售,售价为60000万元,假定该房地产是AS公司自行建造的;不考虑除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假定租赁期满后将其出售,售价为60000万元,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4592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5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80
贷: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50000
——土地使用权 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0×5%)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00
假定2012年12月31日,AS公司认为,出租给BS公司使用的写字楼,其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50000万元。编制2012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的会计分录。
假定2012年12月31日,AS公司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改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编制2012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50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40
贷: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50000
——土地使用权 1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0-48460)×25%] 385
盈余公积(1155×10%) 115.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55×90%) 1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