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9年5月15日,张某为自己价值6万元的财产与X保险公司订立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2019年7月15日,因第三者的行为造成张某保险合同范围内的财产全损。经评估,发生保险事故时该财产价值为5万元。张某于2019年8月15日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X保险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赔付了应付保险金,张某于2019年10月15日放弃了对该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2万元。
多选题
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代位求偿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引致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各类财产保险。故选项A正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故选项B正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的范围为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遭受的保险金额范围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和其他费用。经评估,发生保险事故时财产价值为5万元。故选项C正确。
单选题
若张某在2019年9月10日放弃了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4万元,X保险公司应赔付保险金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若张某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前放弃了对李某的赔偿请求权4万元,保险公司应给张某赔偿1万元。故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