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我国行政责任法制化程度较低的原因。无
【正确答案】

宪法原则是构成行政责任制度的法源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完整的行政责任制度不仅需要宪法原则,而且需要宪法原则指导下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及程序。这正是造成迄今我国行政责任法制化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法律制度方面

在法律制度上,缺乏完整的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体系,于宪法之下既没有配套成龙、分门别类的具体法律、法规,也没有统一的法典,包括国家责任、国家工作人员责任、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行诉程序、追究行政责任的法律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权等内容在内的行政责任制度,不是没有,就是尚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现实生活中的行政责任难以确保、宪法原则在一定意义上停留于形式的状况。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纵容或助长了政府内部的某些不负责的官僚主义现象和侵害人民的行为。近一个时期以来,党和国家为改变这种状况做了相当的努力,并继续在做出努力,但距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要求仍然相差较多。

(2)理论研究方面

在理论研究上,缺乏完整、清晰、正确的概念和较长远的理论规划,轻视系统的理论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行政责任制度的指导意义,因而在实践上常常混淆社会主义的正当的公民权利与崇高的共产主义精神之间的界线,用国家至上、集体至上否定个人的合法的利益与要求。在这方面,国家豁免说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国家豁免说是造成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不能得到赔偿或全部赔偿的主要原因。另外,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盛行的个人迷信,也是造成行政责任陷于形式的间接原因。

(3)体制结构方面

在体制结构上,国家政治体制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不够清楚,尤其是党政关系不够清楚。在我国历史上,由政府执行而由执政党导政谋政、制定的大政方针乃至具体政策所导致的失误与过错、由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而由党组织决议或决定所造成的违法与侵权并不少见,这就都很难由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负责或负完全责任,由于执政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居于领导地位,这就容易造成党比法大、党纪比国法和政纪重要,用党纪制裁代替国法追究行政责任的现象,失去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宪法、民法、刑法和行政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这方面,应当在确保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的前提下,通过进一步立法,来确立我国的行政责任体制。

(4)政府内部方面

在政府内部,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缺乏明确、细致、稳定、长期的职位、职务、职权、职责相一致的工作责任制度,权大责小造成胆大妄为、专横跋扈,权小责大则造成谨小慎微、缩手缩脚以至于具体的行政责任主体常常模糊不清,使某些因侵权、损害、失职行为而产生的行政责任问题因责任主体不清而无法追究,不仅破坏公民的合法的民主权利,而且伤害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妨碍行政纪律的执行以及行政效率的提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