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发行人存在______情形的,保荐代表人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Ⅰ.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新股并在本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Ⅱ.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
    Ⅲ.证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Ⅳ.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10%以上
    Ⅴ.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49条规定,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保荐代表人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本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除外;②证券上市当年累计5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③证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④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达20%以上;⑤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涉及金额较大;⑦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⑧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⑩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情节较为严重的;⑪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