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A选项中检察院的监督方法错误:B选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只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的通知书,不可代行公安机关的职权:C选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发现审判过程中的违法现象,只能在庭后提出,不可当庭提出,而且只能以检察院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只能书面提出,不能口头提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故D选项的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