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2007年10月6日,牡丹江市甲某至某宾馆用餐时,因碰撞与该宾馆服务人员乙某发生口角,最后双方大打出手,乙某年轻力壮,将甲某打至重伤,花费医疗费若干。
   问:饭店的服务员打伤就餐的顾客,饭店要承担责任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饭店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用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用活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