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丙取得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
  • A.请求甲偿还12万元
  • B.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当负担的4万元
  • C.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 D.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当负担的4万元,并且可以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