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销售合同公约》中对货物风险的转移时间作出了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所谓货物风险的转移,是指货物所发生的意外损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1) 如果销售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并且当事人没有通过采用贸易术语或其他方式规定风险划分原则时,货物风险移转的时间则是:①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卖方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则自卖方按照销售合同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②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卖方须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则在货物于该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③在任何情况下,货物在未划归于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转移于买方;④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2) 对于路货交易的货物风险转移时间,一般来讲,可按下述三种办法确定:①原则上讲,路货交易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②如果情况表明有需要时,则从货物交付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③如果卖方在订立路货交易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发生灭失或损害,且对买方隐瞒这一事实,那么,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3) 其他情况下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①如果买方有义务到卖方的营业地接收货物,则:第一,风险自买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接收货物时起转移到买方;第二,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已将货物按要求划归合同项下,但买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去接收,则风险从买方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转移于买方承担。②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时,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起,该货物风险移转给买方承担。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如果合同标的物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尚未划归该合同项下之前,不得视为货物已交给买方处置,因此,风险也不转移至买方。④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货物风险不得视为已转移至买方。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