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公民甲户籍地在北京,在上海工作了5年。后因病到天津治疗,住院一年,后又转至广州一家医院,目前已在广州医院住院20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甲的住所地是( )。
A.北京 B.上海 C.天津 D.广州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本题中,甲的经常居住地上海与其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应认定甲的经常居住地上海为住所地。甲虽然在天津和广州各连续居住1年以上,但甲只是住院治疗,因此,不能将天津、广州认定为甲的经常居住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