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常某为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取得以下收入:
(1)常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9000元;按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养老金、失业金等为1000元;公司承担的社会统筹款为2000元。
(2)受某培训学校邀请为其做讲座,获得收入8000元,拿出1500元通过当地民政局捐赠给贫困地区。
(3)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18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业务1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业务2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3)业务3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准予从当月工资薪金中扣除,而由公司承担的社会统筹款应纳入计税基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9000-1000+2000-3500)×20%-555=74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45×12=8940(元)。
(2)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
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捐赠可扣除限额=6400×30%=1920(元)>1500(元),则可全额扣除。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400-1500)×20%=980(元)。
(3)对个人体育彩票中奖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因此: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8000×20%=36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0~1500 3 0
2 1500~4500 10 105
3 4500~9000  20 555
4 9000~35000 25 1005
5 35000~55000  30 2755
6 55000~80000 35 5505
7 80000 以上 45 13505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