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和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日均为2016年4月30日,腾达公司已2015年12月31日对公司账目进行了结账。2016年3月31日,对会计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以下会计处理错误,提请财会部门进行处理(假定腾达公司下列业务中,除特殊说明外,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税额)。
(1)2015年10月15日,腾达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甲公司销售400台A设备,代销协议规定的销售价格为每台10万元,腾达公司按甲公司销售每台A设备价款的5%支付手续费。至2015年12月31日,腾达公司累计向甲公司发出400台A设备。每台A设备成本为8万元。
2015年12月31日,腾达公司收到甲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A设备300台,同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510万元。至2016年3月31日,腾达公司尚未收到销售A设备的款项,按照个别认定的方法确认应收账款的5%为坏账准备。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4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借:销售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 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0
贷:库存商品 32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15.5
贷:坏账准备 215.5
(2)2015年12月1日,腾达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50台B设备。每台B设备成本为15万元。同时,腾达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腾达公司在2016年4月30日以每台25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B设备。当日,腾达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至2015年12月31日,50台B设备尚未发出,业务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税法关于确认企业收入的规定是,有证据表明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
贷:库存商品 750
(3)2015年12月10日,腾达公司与黄海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700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M公司股权转让给黄海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需经双方股东大会通过后方能生效。腾达公司对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余额为6500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该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腾达公司也未收到黄海公司支付的转让款。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7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500
投资收益 500
(4)2015年10月25日,腾达公司与戊公司签定为戊公司提供劳务总额为200万元的合同,合同规定劳务开始日戊公司支付150万元,余款在结束时支付。2015年11月1日,腾达公司开始提供劳务并收到戊公司支付的费用150万元存入银行。至2015年12月31日劳务完成50%,腾达公司已经发生支出15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腾达公司测算由于人工成本等上涨还将发生成本80万元,并预计戊公司不会追加合同款,如果腾达公司终止该合同将向戊公司支付补偿款15万元。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收账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劳务成本 150
(5)2015年12月25日,腾达公司向黄海公司销售2台E设备并负责安装,安装工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28日,腾达公司发出E设备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格为每台250万元,价款总额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腾达公司已收到黄海公司通过银行支付的款项。E设备每台成本为180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E设备的安装工作尚未开始。税法关于确认收入的规定是: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
贷:库存商品 360
(6)2016年2月8日,腾达公司已获知丁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应收丁公司款项585万元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该应收丁公司款项,由于2015年12月31日已获知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全额收回,已按应收丁公司款项585万元的60%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2月8日,腾达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234
贷:坏账准备 234
(7)2016年2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015年度已交所得税税款的通知,2月28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所得税税款72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时,因无法预计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交纳了所得税并确认了相关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返还凭证中注明上述返还款项为2015年的所得税款项,为此,甲公司追溯调整了已对外报出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要求:对上述差错作出更正的会计处理分录(不需作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的处理)。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1)按照代销清单确认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000[(400-300)×10] 贷:应收账款 1000 借:发出商品 800[(400-300)×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800 借:应收账款 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销售费用 50(1000×5%) 借:坏账准备 47.5(950×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47.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1000-800-5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8(47.5×25%)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25.62 (2)售后回购。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000(20×5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 借:库存商品 750(15×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7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财务费用 50(5×50/5) 贷:其他应付款 5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1000-750+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75 (3)转让尚未实现,无须做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 6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投资收益 500 贷:其他应收款 7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6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调整所得税费用 150 (4)预计待执行合同的损失,预计合同成本230万元(150+80)超过合同收入200万元,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执行合同损失30万元(230-200)与支付违约金损失15万元相比,腾达公司选择较低者,即选择违约支付违约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15 贷:预计负债 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15×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75 (5)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安装没有完成,因而不确认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500 贷:预收账款 500 借:发出商品 3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36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5(14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5 (6)日后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234 贷:资产减值损失 234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8.5(234×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58.5 (7)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处理。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不应追溯调整已对外报出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0 贷:营业外收入 72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