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哪种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 )
  • A.美籍华人大卫·李涉嫌在上海、杭州等地诈骗多起,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没有委托辩护人
  • B.王某涉嫌盗窃,开庭审理时刚过完17周岁生日,没有委托辩护人
  • C.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人经济极为困难,家属又不愿为其委托辩护人
  • D.被告人陈某、萧某和李某均为聋哑人,涉嫌共同盗窃,都没有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所以A项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