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据此A项错误、B项正确。保证合同具有无因性,即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的法律原因是否有效与保证合同本身的效力无关,据此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无效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C项错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于2016年3月31日届满,徐某于2016年6月10日起诉曹某,保证期间已过,王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