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分类、债的履行。甲、乙与丙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乙对丙的债务内容是当事人之间协议的结果,并非直接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因而是合同之债而非侵权之债。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乙对丙的赔偿额已经明确约定,甲、乙对丙成立的是按份之债,而非连带之债。因此,若乙不履行,丙无权要求甲赔偿。所以选项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