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南明残余政权的先后顺序是 ①弘光政权 ②永历政权 ③隆武政权 ④鲁王政权
A、
①②③④
B、
③④①②
C、
①③④②
D、
④①②③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南明政权的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南明政权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弘光政权(福王),1635年~1644年,建都南京;隆武政权(唐王),1645年闰六月二十七日建立,都福州,1646年8月亡;鲁王政权,都绍兴,1645年闰六月二十八日建立,1646年6月亡;永历政权(桂王),都肇庆,1646年11月8日建立,1662年4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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