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______。
  • A.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
  • B.事先无通谋的两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因单个人力量薄弱而互相配合抢劫
  • C.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甲、乙并无通谋
  • D.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彩电,都想将各自的上述物品运往境内。二人共同雇请一辆走私船将这些物品运往境内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精解] A项中,由于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所以甲与刘某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对甲按照间接正犯处理。B项中,两抢劫犯在犯罪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犯罪的故意,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成立共同犯罪。C项中,由于甲、乙没有通谋,虽然故意内容相同,但是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属于同时犯,应当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D项中,甲的故意是走私毒品,乙的故意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故选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