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评估某写字楼于2007年9月31日的正常价格,在该写字楼附近地区调查选取了A、B、C三宗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有关资料如表2-1所示:
表2-1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成交日期以及交易情况
可比实例A
可比实例B
可比实例C
成交价格
9600元人民币/m2
1160美元/m2
10000元人民币/m2
成交日期
2007年1月31日
2007年3月31日
2007年7月31日
交易情况
-2%
+1%
0
上表交易情况中,正(负)值表示可比实例乎交价格高(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的幅度。假设2007年3月31日美元与人民币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8650元人民币,2007年9月31日美元与人民币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7395元人民币;据了解,该类写字楼以人民币为基准的2007年1月至2007年9月的价格指数如表2-2所示:表2-2 同类房地产价格变动情况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价格指数
92.4
93.7
94.7
96.5
98.4
99.6
94.7
96.7
105.0
表中的价格指数为环比价格指数。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房地产状况的比较判断结果如表 2-3所示: 表2-3 房地产状况比较判断结果
房地产状况
权重
标准状况
估价对象
可比实例A
可比实例B
可比实例C
区位状况
0.5
100
110
105
100
80
实物状况
0.3
100
90
100
110
120
权益状况
0.2
100
100
120
100
100
试利用上述资料测算该写字楼2007年9月31日的正常价格。

【正确答案】
该写字楼2007年9月31日的正常价格测算如下。
(1)测算公式: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2)求取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
(3)求取市场状况调整系数:
[*]
(4)求取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
(5)求取比准价格Vc
[*]
[*]
(5)将上述三个比准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市场法的测算结果,则估价对象价格(单价)=(7570.34+8134.92+11036.96)/3=8914.07元人民币/m2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