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提供证据的责任与证明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为:(1)对负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来说,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是为了避免证明责任的诉讼终结时实际发生。(2)在案件事实发生争议时,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担首先提供证据的责任。(3)当事人与证据距离的远近、哪一方当事人有能力负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有时会影响到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的责任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1)涉及的领域不同。前者涉及的是法律适用问题,它所要回答的是,在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后者涉及的是诉讼过程中的事实认定问题,它所要回答的问题是,对某个特定的争议事实,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资料,或者是在证明过程的某个特定时刻,哪一方当事人有举证的必要。
(2)涉及的对象不同。前者所指向的对象一般为要件事实。后者涉及的对象总是一些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具体事实,因为抽象的法律要件或者说要件事实是无法成为举证对象的。
(3)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前者的原因在于诉讼中客观上存在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现象,而法院为终结诉讼又不得不将由此而引起的不利诉讼结果归一方当事人承担。而后者的原因则在于,如果不提出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就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4)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前者的条件是由其负证明责任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终结前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在诉讼开始时,证明责任仅作为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存在,只有在具备上述条件时,它才会实际发生。后者的条件是诉讼中存在的提供证据的必要性,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不提供证据便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时,都要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
(5)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诉讼中的较后阶段,通常发生在诉讼终结前的法庭评议阶段。后者则主要存在于自起诉至开庭前的阶段。
(6)责任转移与否不同。前者按照实体法的规定或分配证明责任的标准确定由某一方当事人承担后,始终固定于该当事人,不会随着证据的提出转移于对方当事人。后者则会在证明过程中发生转移。提供证据责任的转移与败诉危险的暂时转换具有对应关系,它随着败诉危险的转移而转移。
(7)能否预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分担不同。前者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标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后者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离开诉讼的具体情形来预先分配。
(8)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前者只能由一方当事人负担。后者则有可能由双方当事人负担,即一方负担提供本证的责任,另一方负担提供反证的责任。
(9)能否由代理人承担不同。前者即使在有代理人代理诉讼的情况下,仍然要由当事人本人承担,因为代理人不可能承担因事实真伪不明而产生的败诉后果。后者可以由诉讼代理人全部或部分承担。
(10)能否强化不同。前者由于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因而只发生是否有必要倒置的问题,而不存在强化或弱化的问题。后者涉及当事人与法院的关系,涉及主要由当事人负担还是由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负担的问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