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 赵某和钱某的合同什么时间成立?理由。
2. 李某是否获得房屋A的所有权?理由。
3. 钱某是否有权找李某实现抵押?理由。
4. 孙某应该在多少金额内承担责任?理由。
5.孙某偿还债务后是否可以向李某追偿?理由。
2、李某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物所有权,抵押权的存续也不会因为抵押财产转让而受影响。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
3、钱某有权找李某实现抵押。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人仍旧对抵押财产享有抵押权。
4、孙某在102.315万元内承担责任。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不得预扣利息,预扣利息的,以实际借款计算利息并返款本金。本题中实际借款金额为95万元,孙某应承担的本金利息=95+95*3.85%/2*4=102.315万元。
5、不能向李某追偿。孙某应当向主债务人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