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1年5月10日,甲国有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5月1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9月1日,人民法院宣告甲企业破产,9月5日成立清算组。有关资料如下:
(1)2009年10月5日,甲企业向债权人乙银行借款400万元,期限为3年,以自己价值500万元的厂房作为抵押。2009年12月15日,该厂房被政府征用,获得补偿金额350万元。
(2)2009年11月15日,甲企业向债权人丙公司借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丁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保证期期间为1年。2010年12月15日,因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借款,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但尚未审结。
(3)2010年1月10日,戊公司向债权人庚银行借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甲企业为连带保证人。但债权人庚银行在得知甲企业破产后,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其债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 债权人乙银行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债权人乙银行的破产债权为350万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限定于担保物的范围之内,如果担保物在其行使权利前灭失,优先受偿权也随之消灭,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受偿。但第三人对担保物灭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在赔偿范围内,债权人对赔偿金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债权人丙公司在得知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向一般保证人丁公司主张权利,丁公司能否行使先诉抗辩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如果债权人丙公司在得知甲被宣告破产后,向一般保证人丁公司主张权利,丁公司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案例中,丁公司虽然属于一般保证人,但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债权人丙公司参加了破产程序,在财产分配中受偿50万元,破产程序于2011年5月30日结束,则债权人丙公司应在什么时间之前向丁公司提出150万元的清偿要求?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债权人丙公司应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向丁公司提出50万元的清偿要求。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对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债权人丙公司在得知甲被宣告破产后,未申报其债权,但及时通知了丁公司,则丁公司能否参加破产程序?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公司可以参加破产程序,行使预先追偿权。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应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前,可以预先申报破产债权行使追偿权(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以免发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因债务人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无法行使追偿权的情况。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在戊公司与债权人庚的借款合同中,其保证责任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破产企业甲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债权人庚在得知甲企业破产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其债权,将对甲企业产生什么影响?
【正确答案】如果债权人庚银行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其债权,则甲企业的担保义务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此后,债权人庚应向主债务人戊企业追究民事责任。
【答案解析】